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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类专项债项目谋划思路(一)
发布时间:2024-03-12

2017年,中央提出了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建设,并逐步拓宽投资领域、完善融资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的动力。本文对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了系统分析,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申报流程和项目特点,并提出相应的谋划建议。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化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项目谋划的重点方向。然而,相比于城市,农业农村项目普遍存在收益低、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等问题,这也是导致乡村振兴类项目融资难的主要原因。2017年,中央提出了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建设,并逐步拓宽投资领域、完善融资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的动力。本文对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了系统分析,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申报流程和项目特点,并提出相应的谋划建议。

一、农业农村类专项债支持范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强调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支持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等重大项目。农业农村建设内容涵盖面广,涉及种类丰富,从专项债券的投向领域来看,农业农村项目主要投向农林水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冷链物流领域等几大领域。本文将其归纳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类、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类、种业提升类五大类。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类按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通则》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行主要在于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智慧农业)、建后管护等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时的申报主体一般为本级农业农村局(县级及以上),项目单位一般为地方农业投资公司(国有独资)。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专项债券建设内容一般为:1、生活垃圾治理:以垃圾中转站、垃圾分拣场、公共厕所等为主要建设方向;2、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为主要建设方向;3、村容村貌提升:以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供水、供电等村庄街巷硬化工程;工矿废弃物复垦、增减挂钩等作为主要建设方向。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或水务局。 

(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类冷链物流发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库、周转仓库等冷链仓配区和加工区,冷藏车等冷链物流车辆,电商运营、线下交割等服务中心,动植物检疫站、农产品质检站等检疫中心,农副产品仓配区和分拣加工区,配套农改商超社区店、停车场、物流货架等基础设施。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商务部或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类1、农旅融合方面: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文化和旅游局。2、农产融合方面: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业园等,专项债券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 

(五)种业提升类种业提升类建设内容通常为农作物种业(农作物育种能力提升)、畜禽种业(种猪、种牛、种羊繁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水产种业(渔业育苗等)。

二、乡村振兴类专项债政策指引

连续多年,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和支持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乡村振兴建设。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县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合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振兴公益性建设项目”。2018年3月《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先在重大区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选择符合重大条件的项目,积极探索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出台操作指引,做好高质量项目储备工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

三、专项债申报流程及必备条件

乡村振兴类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流程主要包含需求上报、项目评审和债券发行三方面。 

(一)需求上报: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申报必备条件是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流程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县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批,此过程还必须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并获得用地规划许可; 

(二)项目评审: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批后的债券发行准备阶段,评审必备条件是“一案两书”,即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书和法律意见书,评审流程是全省所有同批次专项债项目同时参加评审,续发行项目无需进行二次评审;

(三)债券发行:

项目通过评审后,省财政厅会及时拨付债券额度到地方财政部门。一般需求上报的窗口期为上一年度的11月和本年度的4月,11月对应提前批专项债额度,4月对应全国两会批准全年专项债额度;项目评审一般每年组织2-3次;债券发行窗口期为每年3月底前完成提前批额度发行,第二批于10月底前完成发行。(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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